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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豫剧《程婴救孤》作者陈涌泉以侵犯署名权、修改权等为由,将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等5家公司告上法庭。目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6年1月,陈涌泉的代理人分别在郑州市人民路丹尼斯百货、郑州市二七区海坤音像部、河南德意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购得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发行的古装豫剧《程婴救孤》VCD,光碟的封面、盘底上均未表明陈涌泉的身份,并存在更改作品名称行为,称“《程婴救孤》又名《赵氏孤儿》”。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还复制了《程婴救孤》VCD,复制盘面印有“河南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等字样。 陈涌泉在起诉状中称,五名被告侵害了他依法享有的作品署名权、修改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请求法院判令销毁侵权复制品,判令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等5家公司赔偿212678.6元,并在媒体上向原告公开致歉。(《河南日报》李旭兵、李若凡) |